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家發展部長許文遠在國會宣布,建屋發展局會對非公民租組屋設立更多限 制。本月生效的租房新限制規定,組屋房東今後出租整間組屋給非公民時,每次最多獲批一年半。此前,每次申請可獲批準出租的時間最多為三年。此外,房東若是 出租房間給非公民,須向當局申報,租約最多一年半。

非公民指的是持各種準證的外籍人士及永久居民,馬來西亞籍租戶則不受影響。國家發展部長許文遠的解釋是,馬來西亞人在融入方面問題不大,因此不受新限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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