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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8日起,新加坡针对外国买家及公司购买住宅征收房价10%的额外买方印花税,当月成交暴跌。但近期“限外令”对市场的影响逐渐消退,新加坡房市迎来“小阳春”。

成交活跃,外籍购房“维稳”

面对流动资金充沛、海外投资者购房热情高涨的局面,去年12月,新加坡政府推出了 “降温”措施。除了继续支付原有房价的3%减去5400元的印花税外,外国买家和公司还须交付10%的额外买方印花税。此外,本地居民购买第二套或更多住 宅的永久居民和购买第三套或更多住宅的新加坡公民,都需要支付额外3%的买方印花税。当月,新加坡私宅成交量跌至632套。

但是鉴于股市的不稳定、市场利率保持低迷,以及新加坡优越的生活环境,新加坡的私 宅仍持续吸引本地和外国投资者。政府数据显示,发展商继2012年1月售出1872个新私宅后,2月份再卖出2413个,月环比增长29%,创下自 2009年7月以来的最高纪录。3月份,房产购入热情仍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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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房地产所有权

 

在新加坡,外籍人士的私人住宅所有权受物业住宅法令(Residential Property Act)管制。《物业住宅法令》(RPA)没有对非新加坡公民购买私人公寓和共管式公寓做出任何限制。如果您有意购买半独立式洋房、排屋等有地房产以及分 层地契有地住宅,购买前需获得政府批准。必须满足的 具体要求如下:

  • 申请人必须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 申请人须对新加坡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者具备新加坡承认的专业技能;
  • 购房目的是为了个人居住,并非用于出租。

与办理租房事宜一样,建议您委托一家经过专业人认证的房地产代理人办理购房事宜。

置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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