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簽租屋合約,以契約精神,既然簽訂了合約就應該盡其所能的履行。但在新加坡工作或唸書!實在有太多無法掌控的未知因素。若真的在您租了房子,簽了合約,由於不得已緣故,不得不提前解除合約,那怎麼辦呢?有兩種情況:

如:

房間租約,通常是住滿6個月後給一個月的通知,既是住滿第7個月後可以解約,並拿回押金, (有時需要補上屋主所附的仲介費用)

整層租約若2年以上的合約, 會有外交官條款,既是住滿12個月+2月的通知後就可以拿回押金解約(通常需要補上屋主所附的仲介費用)

    1.外交條款Diplomatic Clause

如果您是外籍人士包括永久居民PR,您簽的是兩年以上的租約。那在一般情況下,租約裡面有一條條款叫DIPLOMATIC CLAUSE (外交條款)。此條款一般說明如果您在住滿12個月後,如果因工作需求被派遣到國外長期居住,或者被新加坡政府要求離開新加坡,又或者因任何原因不能在新加坡工作,那麼您可以提前給房東兩個月的通知提前解除租約。這種情況下,是需要合法提前解除租約,您只需賠償房東支付給房屋中介的未完成的月份的中介費按比例計算。例如,每月租金3,000兩年租約,那麼房東支付房屋中介一個月的租金當佣金加7%消費稅,就是3,210. 如果您住滿12個月再給兩個月通知就是14個月,那麼未完成的月份就是10個月,那10個月的中介費就是3210/24 x 10 = 1,337.50. 您需要賠償房東的中介費就是1,337.50/. 而房東是需要退還您的押金的。

 

  2.提前毀約 Premature Termination

如果您不符闔第一種情況,可能您簽的是1年的租約,租約裡沒有外交條款,或者您連12個月也還沒能住滿。那怎麼毀約呢?

一。儘可能提前與房東或房屋代理中介溝通,並說明您需要提前解除租約的原因。
二。配合房屋中介為您的房屋找新的租客與房東簽署新的租約。
三。您應該繼續按時交房租直到新的租客租約開始。
四。如果新的租客願意支付的新租金比您現在的租金低,那您應該為未完成租約的月份補償差額。
五。您應該賠償房東支付給
房屋中介的未完成的月份的中介費按比例計算,算法請參考上面例子。

如果做到以上5點,正常情況下房東不會反對與您提前解除租約並退還您押金,畢竟對他沒有造成太大的經濟損失。當然除了以上幾點,合約裡規定的租客的義務也須按要求履行的,如交房前清潔房子,乾洗窗簾,清洗空調等。新加坡社會雖說是法制嚴明的社會,但也講求情理。希望將事情可以盡可能地處理到圓融的地步~

若合約上都沒有明確的著名解約的條件,那就需要由仲介協同屋主仲介一起商討解約的方式,並且房東需要同意.那還是可以解約的~
 

如果您需要專業的房屋中介為您在新加坡解決租房買房賣房的問題,我們將很願意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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