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手续

 

开发商/卖方与买方以议定的价格进行房产交易。该交易价格不包含印花税、法律费用及应由买方承担的其他专业费用。房产交易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遵照房产开发商条例的规定购买期房:
缴纳定金后,开发商向买家出具房屋预售合同,这样的房产可被认定为出售。
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的定金应为购房款的5%。
与买家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后,开发商应自签订预售合同之日起14日内,将购买合同和地契副本交给买家或其代理律师查看。购买合同必须使用房产开发商条例规定的标准格式。
房屋预售合同自开发商将购买合同和地契副本交给购房者或其律师之日起三周后过期。如果买家愿意执行房屋预售合同,则必须在预售合同过期前签订购买合同,并将所有副本退还给开发商。
执行房屋预售合同之后,买家应自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八周内,支付总房款的20%(包含定金)。
买家还应自签订购买合同之日起14日内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为总房款的3%减去5,400新币。
如果买家未在房屋预售合同到期前执行该合同,开发商有权收取定金的25%,并将剩余的75%定金退还给买家。此后,开发商可将该套房产出售给其他有意向的买家。
房屋预售合同仅对买家本人有效。买家不得将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转让给其他人。

 

 

2)根据私人协议购买现房:
买家缴纳总房款的1%-5%作为定金后,签订房屋预售合同。
买家有14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执行房屋预售合同。如果决定执行,则应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日起14日内支付总房款的10%(包含定金)。如果到期未执行房屋预售合同,则所有定金归卖方所有。
若买家决定执行房屋预售合同,应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日起14日内缴纳印花税。交给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的印花税额为总房款的3%减去5,400新币。
应在自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日起8周内完成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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